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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安法院堅持走出去辦案 田間地頭化解糾紛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09月15日 18:48 來源:中新網吉林 編輯:王思博

  中新網吉林新聞9月15日電 (譚偉旗 周加歷)近日,集安市人民法院榆林法庭繼續(xù)堅持走出去的辦案模式,在田間地頭就地化解一起因洪水引起的人參地損失糾紛。

  據悉,某村村民姜某在被告于某人參園下方種植人參,因為今年暴雨導致被告的人參園墱體滑坡,導致原告人參受損。姜某在此期間曾多次尋求于某協商解決辦法,但一直未達成一致,于是姜某便向法院提交訴狀,希望依法維護權益。

  榆林法庭的法官驅車前往雙方的人參所在地,親身進入人參地進行現場勘驗,將雙方的人參地從上到下進行細致地觀察,同時在現場向雙方當事人詢問具體情況,了解其中的緣由之后,法官當場對二人展開調解工作。

  法官了解到,姜某為了能在于某參地下方種植人參,與于某商量堵塞了兩條排水溝,于某在日常防護中未及時對墱體進行加固,再加上此次的雨水較大,存在不可抗力的因素,故此次人參地遭受損失屬于多因一果的情況,且不可抗力系主要因素。

  在明確于某的責任范圍和承擔責任的方式后,雙方當場同意和解,于某同意補償姜某損失,現場給付完畢。一起同鄉(xiāng)糾紛,以不傷和氣的方式在田間地頭得以實質化解。

  該院榆林法庭不斷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一直堅持走出去的辦案模式,大量糾紛在田間地頭、老百姓家門口以調解方式得到實質化解,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,也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(wěn)定,得到了轄區(qū)百姓的普遍認可。(完)